招募患者转移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纳武

2020-7-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这是CheckMate-第三部分研究。第1部分于年1月6日完成随机分组,N=(中国未参加);第2部分是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化疗vs化疗,于年10月完成全球入组例,中国贡献97例。

一、本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1.筛选

IV期或复发性鳞状或非鳞状、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性治疗、EGFR/Alk野生型、ECOGPS评分为0或1,PD-L1表达(水平≥1%)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随机分组,按1:1,入组人数约;

按下述因素分层:PD-L1,性别,组织学。

2.治疗

J组,联合免疫治疗:

纳武利尤单抗3mg/kg(每两周一次)+伊匹木单抗1mg/kg(每六周一次)

K组,化疗,每三周一次(4个周期)

鳞状:吉西他滨/顺铂,或吉西他滨/卡铂

非鳞状:培美曲塞/顺铂,或培美曲塞/卡铂。可选培美曲塞维持治疗:mg/m2,每三周一次(仅非鳞状)

治疗直至: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撤销知情同意,至多2年

3.随访

安全性随访访视,生存随访访视

二、研究的目标

1.主要目标

评价中国受试者和全球受试者之间纳武利尤单抗与伊匹木单抗联合疗法对比含铂剂二联化疗总生存期(OS)有效性的一致性(肿瘤PD-L1表达水平≥1%和PD-L1表达水平≥50%的受试者。

2.次要目标

比较纳武利尤单抗+伊匹木单抗联合疗法(J组)与含铂双药化疗(K组)的无进展生存期(基于BICR评估)。

3.探索性目标

评估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含铂双药化疗与含铂双药化疗的总体安全性和耐受性,根据EQ-5D指数评估的总体健康状况。

鉴定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含铂双药化疗的药代动力学和免疫原性,探索预测纳武利尤单抗及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化疗临床反应的潜在肿瘤和外周生物标志物。

三、入选标准

1.≥18岁

2.经组织学确诊的IV期或复发性NSCLC(AJCC第7版)。

鳞状或非鳞状组织学根据RECIST1.1标准,患有CT或MRI可测量疾病;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抗癌疗法(包括EGFR抑制剂和ALK抑制剂)作为其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初始疗法

3.若既往接受过既往辅助或新辅助化疗的受试者,给药方案的末次给药是在入组前≥6个月进行的,则允许纳入。

4.对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疾病的根治性放化疗的受试者,若末次化疗或放疗(以迟发生者为准)是在入组前≥6个月进行的,则也允许纳入。

5.针对非CNS病变的既往姑息性放疗必须在随机分组前至少2周已完成。

6.强烈建议在随机分组后4周内可能需要姑息性放疗的基线时具有症状性肿瘤病变的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接受姑息性放疗。

7.根据RECIST1.1标准,患有CT或MRI可测量疾病。在随机分组28天内进行影像学肿瘤评估

8.在筛选期内由中心实验室进行过PD-L1IHC检测。具有FFPE组织块或未染色的肿瘤组织切片(10个切片),在入组前6个月内获取过新鲜或存档肿瘤样本,PD-L1≥1%

9.ECOG体力状态≤1

10.筛选实验室值必须符合下述标准

中性粒细胞≥1/μL,血小板≥x103/μL,血红蛋白≥9.0g/dL,血肌酐除率≤1.5xULN,或肌酐清50mL/分钟(Cockcroft/Gault公式),AST≤3.0xULN,ALT≤3.0xULN,AST/ALT≤5xULN(若存在肝转移),总胆红素≤1.5xULN(总胆红素3.0mg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受试者)

11.在开始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WOCBP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女性不得处于哺乳期,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及之后遵守避孕方法的指示,受试者至少必须同意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不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患有无精子症的男性无需进行避孕。

四、排除标准

1.排除携带对现有靶向抑制剂治疗敏感的已知EGFR突变的受试者。

具有非鳞状组织学的受试者必须已进行EGFR突变状态检测

强烈建议采用FDA批准的检测

排除具有非鳞状组织学但EGFR状态不详或不确定的受试者

2.排除排除发生对现有靶向抑制剂治疗敏感的已知ALK易位的受试者。

若进行检测,强烈建议采用FDA批准的检测

可以入组ALK状态不详或不确定的受试者

3.排除患有未经治疗的CNS转移受试者。

若CNS转移瘤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2周在神经学上已恢复至基线,则受试者可入组研究。此外,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前停用糖皮质激素,或接受稳定或减量中的每天剂量≤10mg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至少2周。

4.患有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5.任何已知或疑似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允许纳入白癜风、I型糖尿病、仅需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系统性治疗的银屑病或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情况下预期不会复发的病症

6.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日剂量10mg或等效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系统性治疗的任何病症

在无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吸入性类固醇和肾上腺替代类固醇剂量

7.具有间质性肺病病史的受试者

8.需要同时进行干预的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9.排除具有既往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除非在研究入组前至少2年已完全缓解且在治疗期间无需进行额外的治疗

非黑色素皮肤癌和原位癌(例如,膀胱、胃、结肠、食管、宫颈/不典型增生、黑色素瘤或乳腺)除外

10.在随机分组前14天内进行过大型手术

11.患有≥2级周围神经病变的受试者

12.具有已知HIV(+)或AIDS病史

13.任何乙肝病毒(HBVsAg)或丙肝(HCV抗体或HCVRNA)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提示急性或慢性感染

有意参加此项研究的患者,请联系我们:

黄医生

李医生

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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