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患者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联合依托泊苷
2020-9-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次1.试验药物简介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是VEGFR抑制剂,已经中国获批上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含铂治疗失败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及原发性腹膜癌。
2.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阿帕替尼联合依托泊苷对比阿帕替尼治疗复发性卵巢癌ORR。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阿帕替尼联合依托泊苷对比阿帕替尼治疗复发性卵巢癌PFS、DCR、DoR、OS,比较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阿帕替尼在卵巢癌患者中单药及联用依托泊苷后药代动力学性质;评价依托泊苷在卵巢癌患者中联用阿帕替尼后药代动力学性质。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其他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54人
4.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的女性患者;
3经病理学确诊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4减瘤术后接受过含铂方案治疗,且含铂方案治疗期间疾病复发/进展或自含铂治疗(至少4周期)至疾病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个公历日)。复发进展定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有明确记录的影像学进展;CA持续升高(1周后确认)且伴临床症状或体格检查提示疾病进展
5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v1.1要求,该可测量病灶螺旋CT扫描长径≥10mm或肿大淋巴结短径≥15mm;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局部治疗的病灶,根据RECISTv1.1明确进展后可作为靶病灶);
6能正常吞咽药片;
7ECOG评分:0~2
8预期生存期≥12周
9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随机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纠正治疗的药物):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L;血小板≥90×/L;血红蛋白≥90g/L;血清白蛋白≥30g/L;胆红素≤1.5×ULN;ALT和AST≤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血清肌酐≤1.5×ULN;
10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8周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随机前的72h内血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5.排除标准
1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及乳腺原位癌除外;
2受试者有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根治性脑或脑膜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如影像学证实稳定已维持至少1个月,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2周、无临床症状的患者可以纳入;
3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穿刺、引流者或随机前1个月内接受过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积液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
4既往发生过胃肠道穿孔、腹腔脓肿或近期(随机前3个月以内)发生过肠梗阻或影像学、临床症状提示伴有肠梗阻者;
5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mmHg或者舒张压≥90mmHg);
6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纽约心脏协会(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房颤;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PR间期ms或QTcms;
7凝血功能异常(INR2.0或凝血酶原时间(PT)16s),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8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或患有脉管炎等,基线期若大便潜血阳性,可复查,复查后若仍为阳性,结合临床判断,必要时进行胃镜检查;
9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浅静脉血栓经研究者判定后可以入组;
10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人,凝血机能障碍,血小板减少等);
11伴有活动性溃疡、未愈合创口或伴有骨折;
12尿常规提示尿蛋白≥++并经证实24小时尿蛋白量1.0g;
13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研究随机前不足4周者(口服分子靶向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1度者(CTCAEV5.0);
14患者有活动性感染、随机前7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或基线期白细胞计数15×/L;
15患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
16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且HBVDNA≥IU/mL;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拷贝数正常值上限);
17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的姑息性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
18患者随机前2周内仍在使用CYP3A或P-gp诱导剂,或随机前1周内仍在使用CYP3A或P-gp抑制剂;
19随机前2周仍在使用影响胃酸分泌的药物;
20患者既往曾接受过阿帕替尼或其他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21患者接受过依托泊苷治疗;
22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23嗜烟酒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mL;每日吸烟≥5支)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24在随机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摄取葡萄柚或含葡萄柚的产品、含咖啡因,黄嘌呤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5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药物滥用、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患者的安全。
6.研究者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黄欣;蓝春燕
中国
广东
广州
2
医院
温宏武
中国
北京
北京
3
哈尔滨医院
娄阁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4
医院
唐洁
中国
湖南
长沙
5
医院
张友忠
中国
山东
济南
6
医院
张瑜
中国
湖南
长沙
7
医院
胡元晶
中国
天津
天津
8
医院
黄向华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9
医院
陈煜岊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
10
医院
陈春林
中国
广东
广州
11
医院
程忠平
中国
上海
上海
12
医院
崔满华
中国
吉林
长春
13
广州医院
王薇
中国
广东
广州
14
医院
杨海坤
中国
广东
梅州
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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